各位教授好:
一、本院學術獎助評審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依「國立東華大學延攬及留任國內外各類頂尖人才學術獎勵金給與辦法(113.03.20)」辦理獎審作業。
二、本年度審查原則:
(一) 現職研究績優教師:
研究傑出及研究優良除須符合本院審查細則中資格認定之規定外,本委員會將依最近五年【2019.1.1~2023.12.31(含接受函)】研究著作A級(含以上)期刊排序。
1. 研究傑出之排序,符合研究傑出者依其傑出學術表現及獲獎實績排序。
2. 研究優良一之排序,除由前項研究傑出列為優先排序外,符合研究優良一者依研究點數排序,由本委員會依本院本年度預算決定名額依序列為研究優良一。
3. 研究優良二之排序,除由前項研究傑出列為最優先排序及研究優良一為次優先排序外,符合研究優良二者依研究點數排序,由本委員會依本院本年度預算決定名額依序列為研究優良二。
4. 研究著作點數相同之比序原則:以已刊登最近二年研究著作屬A級(含以上)期刊所得點數較高者為優先。若仍無法判別時,則由委員會投票決定。
(二) 新聘任優秀研究人員:
1. 新聘任優秀研究人員之排序,新聘任優秀研究人員除須符合本院審查細則中資格認定之規定外,本委員會將依申請人在職期間最近一年(2023.1.1~2023.12.31,含接受函)之研究點數排序。
2. 研究著作點數相同之比序原則:以最近一年(2023.1.1~2023.12.31,含接受函)之研究著作屬A級(含以上)期刊所得點數較高者為優先。若仍無法判別時,則由委員會投票決定。
(三) 現職研究績優教師及新聘任優秀研究人員之併同排序:
以現職研究績優教師申請人之排序為準,與新聘任優秀研究人員申請人在職期間最近一年(2023.1.1~2023.12.31)之研究點數作比較,若新聘任優秀研究人員申請人在此期間之研究點數(含接受函)比現職研究績優教師申請人較高或相同,則其排序應列於前。
三、本年度推薦原則:
本委員會將依排序,按校方通知之預算額度推薦人員,送校參與遴選。
四、申請作業時間:
管院收件截止日:10/04(五)中午12:00前,以書面送達本院,另須提供申請資料完整電子檔(pdf格式),逾期不接受申請。
本院收件截止日後,即不再接受申請人作任何資料之異動。